存款業務 活期存款定期存款支票存款 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一、開戶限制 1. 自然人、公司行號、機關團體均可申請開立定期存款戶。 2. 自然人及非營法人可申請開立定期儲蓄存款戶。 二、存款期間 1. 定期存款之存期最短一個月,最長三年。未存滿一個月者不予計息。 2. 定期儲蓄存款之存期,最短需存一年,最長三年。 三、其他規定 1. 可辦理自動轉期及利息自動轉存 2. 可辦理存單質借或質押 3. 中途解約提取,應於七日以前通知本會,如未能於七日以前通知者,經本會同意後亦得受理。利息按存款中途解約辦法規定採八折計息。 主題 建立時間